請局長協助釐清此案:台積電主管違法退加班單(2020-11)
按 勞工行政科 [人民陳情案件]1100017159回覆勞動檢查結果,已經確認違法事實,但台積電卻欺騙勞動檢查科: 此申訴案查無實證,顯然有觸犯勞動檢查法第15條與刑法214
215 216 220 之虞。
煩請協調勞工行政科與勞動檢查科可以互通公務資料,互助合作,釐清此案,勿讓更多勞工受害。
尚有其他案情,煩請局長協助釐清其他案情,感激不盡。
除了台積電不太願意配合,有蓄意規避行為,目無法紀、罄竹難書、多且繁雜案情亦為原因之一,盼能請局長協助安排相關承辦人員手上工作或給予人力協助,讓相關人員能將其繩之以法,杜絕違法行為,造福廣大勞工。
再次感謝貴局對弱勢勞工的協助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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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管局局長信箱
https://w3.sipa.gov.tw/DMS/web/queryletter_show_dmspg.jsp?letterId=48811
職安勞檢結果:110年6月9日發文字號:竹環字第1100016697號
一,復台端110年5月14日陳情書。
二,針對台端所陳情事項,本局已派員實施勞動檢查,檢查結果說明如下:
….
(五)針對職場不法侵害預防部分:
….
4,針對台端透過內部管道提出反映部分,查台端於108年9月至11月期間提出四次申訴,相關申訴該公司均依內部辦法進行調查,調查結果皆查無實證,且依規範向台端說明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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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
申訴系統 |
申訴案 |
申訴內容 |
申訴時間 |
2 |
台積申訴直通車 |
主管違法退加班單 |
1. 加班單退件太多, 已經難以交叉比對,多項退件紀錄難以管理 |
2020/11 |
結果 |
委屈/註解 |
1. LKP 建議大家好好工作 |
5. 2020/6/16 寄電子郵件還有通過一次電話, 要求提供 5/25 薪資單明細與出勤記錄明細資料,只給六個月加班費明細, 退件補給的明細,仍尚未提供. |
證據 |
頁碼 |
台積申訴直通車 |
13, 19, 21, 24, 27,
37, 62, 80, 89, 90, 104, 118, 120, 122, 127, 130, 132, 141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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